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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一驾驶员因这事被记12分,还送了“五日游”...【百日会战】

2017-05-10 新媒体工作室 宁乡交警


哎呀,好像发生了什么事,

还好没人看见,赶紧溜。



各位司机朋友们,

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家都知道应该怎么做。

但是千万不能

逃跑

因为...


2017年5月7日20时,宁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宁乡县玉潭镇龙溪路发生交通事故,一方驾驶员驾车离开现场。交警大队紫金中队民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经现场调查,民警确定了逃逸车辆号牌,并确认了逃逸车辆驾驶员系成某某。事发后民警多次与成某某联系并告知其肇事逃逸的后果。5月8日成某某主动到宁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经审讯,成某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尚不构成犯罪,民警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罚款的处罚。



宁乡交警温馨提醒 :发生事故别逃逸!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要保持冷静不要紧张,立即停车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若因为一时紧张不知所措,一时糊涂驾车走了,请尽快驾车返回现场,如果后果轻微,此种情况可以不认定逃逸。

二切莫存侥幸心理逃逸,一念之间铸大错。逃逸的后果,从经济层面讲,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从法律层面上讲,逃逸方付全责(有些事故你若不逃逸根本就不是你的责任),面临驾驶证计12分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逃逸致人重伤的,判3年至7年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辑:豆  豆

编审:黄金飞

审核:贺   任   周正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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